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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茶”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
来源:青岛日报    时间:2008/3/13    阅读:2387次
     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获悉,“崂山茶”已于近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这是我市继“胶州大白菜”之后获得注册的第二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此类商标全省共有16件。
  据市工商局商标处有关人士介绍,地理标志是由“原产地名称”逐步发展而来的,在国际上被广泛运用于农副土特产品、传统的工业产品和手工艺品等诸多领域。我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它的出现,源于消费者对特色产品的消费需求和生产者对特色产品生产地域的保护需求。
  据了解,目前,实施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是欧盟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我国,目前主要可以通过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两种方式获得地理标志保护。
  截至去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核准注册地理标志288件,农副产品约占97%,手工艺品和矿产品约占3%。“崂山茶”获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意味着其品牌的认知度将大幅提高,有助于产品向全国市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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