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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茶位费未标价罚五千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08/4/24    阅读:1966次
  餐馆若未在醒目位置标出茶位、小吃、纸巾、消毒餐具的价格可能会被罚5000元!昨日,深圳市罗湖工商分局推出针对四种餐饮产品和服务的规范意见,违反此规定的经营者可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据悉,这是全国首次针对四种服务和商品推出完善规范。
  昨日深圳市罗湖工商分局推出一套完善的规范,在全国首次针对茶位、小吃、纸巾、消毒餐具作出规定:餐饮经营者若没有在醒目位置公布价格,并告知消费者收费情况则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根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价格究竟如何标才叫醒目呢?深圳罗湖工商分局负责人表示,此前有商家将茶位费等价格放在菜单的最后一页中,位置不明显而且大部分消费者可能会疏忽。此次推出的规范意见和对商家的告诫书中对醒目作了详细的要求。“我们建议经营者将一次性消毒餐具、茶水、餐巾纸、餐前小食等推荐的附加商品和服务的收费标准制作成专门的卡片式标价牌,放在餐桌醒目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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