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政府1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这个市近日成功处置城区中考漏题事件,保证所有考生平稳、公正完成考试,漏题案件调查也有了重大进展。据悉,鞍山中考四科全部泄题,但由于当地教育部门处置得当,及时启用了备用卷,并对已泄题科目进行重考,保证了中考的顺利完成,并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7月2日新华社)
乾羽
虽然,泄题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考试机构、教育部门的公信力,但从应对的表现看,鞍山市政府在处置突发泄题事件中的举措无疑是正确而有力的。我们看到,在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立即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了考试的公平与公正,又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防止了谣言与猜疑的滋生。所以,从危机处理的能力和信息公开的自觉看,鞍山市政府的此次表现应该获得社会的表扬。
但回到泄题事件本身,我们必须看到泄题所带来的深远的危害。在我看来,试题泄露的影响绝对不是让几个人得益,让一些人受损那么简单。一旦试题被泄露,而泄露的消息又被流传,那么试题泄露的影响就会是价值层面的常识倒塌。因为,在现实社会中,考试的含义不仅是检验一个人的学习成果,在那些事关升学就业的考试中,考试承担的是改变考生命运的重任,承担的是社会“知识改变命运”的常识。
因此,必须重视考题的泄露问题。首先,应预防隐性的考题泄露。所谓隐性的考题泄露是指那些并未被发现,影响范围较小,而且隐藏的考题泄露。比如,出题者小范围的泄题,考试辅导机构获得内幕后针对性的重点复习。虽然,这些行为与鞍山市此次发生的大规模的试题泄露相比,未被社会发觉或重视,但其基本的危害是一致的,其恶劣的影响就是让人们不再相信考试的公平,而选择走其他不正常的捷径。所以,对那些事后调查难度较大的隐性泄题应有足够的防范,应该通过出题方式的改革来杜绝试题泄露的可能。
其次,应严惩显性的考题泄露。当考题已经泄露,相关的信息已经出现时,相关部门必须对此予以严惩。严惩的含义有三个方面:一是有信息即调查,不让任何一个舞弊的行为隐藏;二是有调查便深入,不让任何一个舞弊的参与者漏网;三是有发现就严惩,不让任何一个参与者可以避责。只有让每一个舞弊的参与者都得到惩罚,那些心有企图的人才能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否则,只打苍蝇不打老虎,舞弊者不会把规则当回事。
无论是哪一种应对方法,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毕竟,在道德失去约束作用时,在规则失去制约能力时,刚性的法律是最值得信赖的。因此,在面对考试泄题新闻不断出现的严峻形势时,有必要完善现有的法律,严格执行已有的法律,让“知识改变命运”的常识能在考试中得到验证,让人们对公平的精神寄托可以得以保存。否则,不仅“知识改变命运”的常识会被颠覆,法律保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也无法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