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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以房为镜
来源:    时间:2013/1/25    阅读:1011次

文/袁文良


  
  唐太宗李世民曾经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番话没有什么大的道理,却寓意深刻,被世人广为传颂。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做镜的还有许多。从近期报刊披露的“房叔”、“房姐”、“房妹”来看,我们是不是可以来一个“以房为镜”呢?从中我们是不是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贪”与“廉”呢?
  
  古时候,凡是居官贪赃的,无不肆无忌惮地搜刮民脂民膏,掠夺财帛,并大兴土木,为自己造府建第,以致甲宅连连,大厦巍巍,宫殿府第金碧辉煌,极尽显现奢侈之威风。若“以房为镜”,就足可以看出这些贪官污吏卑鄙、龌龊的灵魂和低下的品格。当然,在那“举世皆浊、浑沌一气”的封建社会,偶尔也会出现一些清官,他们清廉为政,秉公办事。他们两袖清风,甘居陋室筚门,为世人所钦配。就拿北宋时期的清官寇准来说,他身为宰相,但终生不蓄钱财,“有官居鼎鼎,无地起楼台”,便是人们对他的评价与称赞,而且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传为佳话。
  
  据有关史籍记载,寇准曾先后两次出任宰相计30余年,但他摈鄙财帛,清廉自律,淡泊物欲,身无长物,直到卸任时仍“居于斗室”,没有为自己建造一间住宅。处士魏野在给他的赠诗高度称赞他是“有官居鼎鼎,无地起楼台”。后来,寇准受到权贵排挤而被罢黜相位,远贬岭南。辽国使臣为其设宴送行,参加宴会的大臣们一个个像众星捧月一样地转送他转,争相向他人介绍:“这位就是‘无地起楼台’的宰相。”
  
  在封建社会里,像寇准这样为国家社稷着想、不谋私利、廉政奉公的官员毕竟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的。而在建设有中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在我们的革命队伍中,一心为公、无私奉献、清廉自律的人民好公仆却是层出不穷、灿若星汉的。但是,我们也不否认,也的确有极少数干部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及个人主义等思想,他们贪恋物欲,以致腐败坠落。从最近报刊披露的“房叔”、“房姐”、“房妹”的实际来看,仅房子一项就足以使我们看出这些人的肮脏嘴脸和卑劣行径。他们有的人利用自己的职权,贪赃枉法,贪污受贿,为自己营造安乐窝,为子女甚至为还在襁褓中的孙子、孙女准备下一套套宽敞的新房子;有的人“狡兔三窟”,甚至以“金屋”秘密“藏娇”,连原配夫人也被蒙在了鼓里;还有的人以权势将房子由小变大、由旧变新、由次变好、由远变近……在老百姓眼里,买房子可谓是天下第一难的大事,而在这些人手里却易如反掌,要不然他们的名下如何来的20几套、30 几套、甚至80几套的住房呢?
  
  由此看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真的可以来一次“以房为镜”,这样,就可以让那些贪赃人的行为赤赤裸裸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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