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25日电(记者孟昭丽)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鼓励高校师范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并出台了相应的奖励计划,近日福建将对符合享受奖励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奖励。
根据相关规定,到福建20个经济欠发达县高中学校任教的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等4所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只要符合有关条件,每人将获得人民币1万元的奖励,按5年服务年限,每年发放2000元。对于服务期限内因故离开现岗位的,将停发奖励金,服务年限不足1年的教师要返还2000元。
此外,毕业生在学校任教期间,其所在县的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将对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福建省教育厅根据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的人数,拨给当年奖励金。在服务期内,若因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问题,或因健康状况不能适应教学工作,不宜继续在所在县学校任教的毕业生,将停发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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