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79年2月28日。王欢茹正在上班,突然接到一个长途电话。
“有急事,你马上回来一趟吧!”是家里打来的。
她是厂里的打字员,她所在的水泥厂,在西宁市远郊大通县。好不容易找到一辆往西宁拉水泥的车,深夜十二点多钟,王欢茹赶回家中。一进家门,她愣住了。
爸爸、妈妈、姐姐、大弟弟,一家人正围在一起,失声痛哭。她的小弟弟,不满十七岁的王强,无端惨遭杀害。
二
事情就发生在昨天。2月27日早晨九点多。
家里的人都去上班了。王强到外面上了一次厕所。回到屋里,躺在床上。门,突然被推开了。走进来一个人,穿着风雪大衣,戴着白帽子、白口罩和一副眼镜。进屋来,“砰”的一声,旋即把门反锁上。
“你是谁?”王强问,战战兢兢。
没有回答。来人一步步向他逼近,走到床边,“唰”的一下,从怀中抽出一把藏刀,寒光凛凛。王强这才认出来人是杨小民,还没及呼喊一声,当即胸口便挨了一刀。王强拿起火炉上的火钳自卫,又被杨小民连刺数刀。王强被刺倒在地,悲哀地连呼“哥哥”告铙,杨小民仍然不停手,向王强背部连刺数刀。王强只好呼叫:“来人呀!救命呀!”有人听见呼叫,连连敲门。王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想去开门,杨小民抢先一步将门柄握住,王强向他手上咬去,杨小民又向王强腰部刺了一刀……
前日,也就是2月26日。早晨,王强在水房里打水,将壶中一些剩水倒掉,正巧杨小民也到水房里打水。水泼在地上,溅了杨小民的裤子。“你他妈的没长眼睛哇!”杨小民破口大骂起来。“水房这么大,谁知道……”王强反唇相讥。昨日,也就是2月27日。早晨,王强上厕所时,刚出门又碰见杨小民到水房打水,双方又争执起来。于是,杨小民没有打水,挑着空桶回家。于是,发生了这场凶杀案。起因就是如此简单。
当前来相救的人们把王强的父母叫来,王强已经躺在血泊中。他冲着母亲呼喊着:“妈,我不行了……”
“孩子,你伤在哪儿了!”
“心上……”
此刻,凶手杨小民有恃无恐,正站在旁边,手里依然握着那把藏刀。鲜血,一滴、一滴从刀上滴了下来……
三
王欢茹站在弟弟的尸体旁,痛哭起来。那哭声撕肝裂肺。
王欢茹比弟弟年长七岁。弟弟长得很像她。她是个文静的姑娘,秀气的脸庞,高原强悍的风依然没有把它吹皱、吹糙,相反还是那样白皙、明净。瘦弱的身材,虽让人觉得有几分苗条,也让人觉得有几分单薄,像是一茎青海湖畔纤弱的芦苇,禁不住一阵肆虐的风,就会吹折腰身。
她哭呵,哭呵。从家里走出,坐上回大通的班车,她还在哭,哭了整整一路。
她找到城中区公安分局。一位副局长明确答复她:“案情性质很显然是故意杀人。”
她又曾找到省检察院。一位院长更为明确地答复她:“这个案子还没有判。不过,下面判的不公正,你可以找我们。我们判的不公正,还可以找上面。”
她等待着。
像杀人起因一样简单,案情并不复杂,审理起来,判决起来,难道还会复杂吗?
王欢茹过于善良了。
应该提醒王欢茹一句:凶手杨小民的父亲是青海省办公厅的副主任。
四
1979年12月1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终于下来了:判处杨小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完全不顾市、区两级法院秉公执法的正确判决,处以杨小民死刑立即执行。
缓期二年意味着什么,王家父母清楚地懂得。这无异于亮起绿灯。缓期死刑便可以变为无期,无期又可以变有期,有期又可以一缩再缩……法律,在有些人手里是小孩家玩的猴皮筋,可以任他们拉长、缩短。
12月14日。王家先找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树芳回答:“这事我们不知道,你们去找市里和区里……
他们找到市法院。答复:“我们的态度是很坚决的。这你们是知道的……”
他们找到区法院。答复:“我们哪儿有那么大的权?……”
次日。他们又溜溜跑了一整天。区、市、省,法院、检察院……答复同昨天一样。
当天晚上,王欢茹回到家,对爸爸、妈妈说:“谁也不用找了!我们自己!我们自己……”全家人连夜把案情经过详详细细地抄在纸上。第二天清晨,把它们贴在西门口大十字街道的墙上。王欢茹把弟弟的血衣也挂在墙上。这里是西宁市最繁华、热闹的中心,过往行人最多。乾坤朗朗,日月昭昭,让老百姓们去评说吧!
呼啦啦!一下子,像涨潮一样涌上来那么些的人。人群走了一批,又来了一批,一遍遍询问着,母亲一遍遍哭诉着,一直到嗓子喑哑了,说不出话来了。王欢茹不知从哪儿借来一条凳子,不知从哪儿来了一股勇气,“腾”地跳上凳子,扯起弟弟的血衣,大声向群众们申诉着。在这一刹那,她瘦弱的身躯里注入了神奇的力量。
一位身穿黄棉袄的妇女,一直站在人群外面,一直静静地听,一直悄悄地哭。待王欢茹陈情哭诉完后,她忿忿不平地喊道:“太不像话了!旧社会的衙门就朝南开,有理无钱不能来。现在的衙门朝天开,有理无权不能来吗?”
人群中炸了营。有人喊道:“有权人家的孩子杀人就可以这样吗?”
有人提议:“我们大家给你们凑钱,你们去告状!青海省不管,到北京去告!……”
王欢茹感动了。她和她的全家需要的就是这股子正义。弟弟死后,他们家里说客盈门。这些人与杨家有着并不干净的关系,或有求于杨家,或受利于杨家。他们替杨家游说,或愿出几千元将此案私了:“你们说吧,七千?八千?一万?”或以调动工作为诱饵:“可以把王欢茹从大通县调回城里,调到绒毛加工厂多好!把她姐姐调到毛纺厂医务室……”或干脆明火执杖,晓以利害:“人家杨家是大干部,你们要和杨家搞好关系呀!以后,人家……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更让人蹊跷的是,竟连续四天,有一对女人每天到王家“上班”,早八点来,晚六点走,只有中午吃饭休息两小时,弄得王家连个商量的空儿都没有……
一切,都过去了。一切,他们都不需要。只需要一个简单而又简单的道理:杀人者偿命。
连续三天,王欢茹领着母亲来到这里,向人们哭诉着。十二月西宁的街头,寒风凛冽,只见血衣飘飘,哭声阵阵,一缕缕被风撕碎,散落在天空那沉沉的云中……
不远处,便是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墙之隔。法院关闭了前门,只开后门。人不敢从前门出入……
12月19日。她又到省高院。在传达室一填表,见她的名字便不让进。她扬着血衣,二话没说,闯了进去。几天下来,她俨然变成另一个人。她要进去问问清楚。
结果:没有结果。
五
第二年1月2日,王欢茹带着母亲和大弟进京告状了。
6月,王欢茹一家三口便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接待站。站前已经排了一溜长长的队伍。上告的表格发完了。隔天,王欢茹和母亲起了个大早,六点钟就赶到了接待站。等呵!等呵!等到开门,等到叫号。好不容易叫到她了。她进去说。弟弟的死,她不知说了多少遍。她练出来了。她不怕。不管在什么人面前,不管人们爱听还是不爱听,她都要说,而且,每一次诉说中,都止不住泪痕满面。
正在她向接待员倾诉着的时候,一位披着件呢大衣的老头进了屋。他站在一旁静静地听完,把接待员叫了出去。过了一会儿,接待员回来,对王欢茹讲:“刚才来的是我们首长,他让我先对你进行慰问,保重好身体。你先回,我们给你写封信,你去找省高院。”说罢,他立即写下一封信,要求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杨小民案件认真复查,严肃处理。最后,盖上一枚朱红的大印,像跳跃起一朵火苗苗。
王欢茹带领着母亲和弟弟连夜兼程,直奔西宁。他们满怀希望找到省高院,一位高高个子的工作人员看看他们,又看看那封信,用纤长的手指轻轻在信纸上一弹,漫不经心地说道
“这种信我们一天不知接到多少封!”这便是往返奔波几千里,倾囊而尽九百元,冻坏了手脚,望穿了眼睛而得到的回答!
全家人先后找了省高院院长杨树芳一共十一次,都被接待室人员挡驾。最后,母亲独自一人去了,她苦苦哀求,几乎要下跪:“同志,你看我这么大年纪,就让我进去见一见杨院长吧!”
院长大人高坐公堂,气宇轩昂,义正辞严:“这个案是我判的,我负责!”
“杨院长,为什么要这样判,你也和我说说清楚呀!”
“那好,我对你讲,有五条原因:一,起因是小事;二,案子发生时房子里的事复杂,谁也说不上来;三、你说儿子死在床上,据我们了解不是死在床上的;四,你说儿子被捅了21刀,我们了解是14刀;五、你儿子王强平常表现不好,杨小民表现好……”
母亲急了,立即反驳:“是小事,杀人就可以吗?房子的事复杂?那么说,杨小民倒受冤枉了?就是十四刀,难道还少吗?难道杀人就可以不偿命吗?……”
院长不耐烦地打断了母亲的话:“你不要再讲了!这是我判的,我负责!”
王欢茹回到家,听说辛辛苦苦进京一趟是这样的结局,便说:“我去找一趟杨树芳!文化大革命时他倒霉的时候,就下放在我们水泥厂。我认识他。”
凭着以往的患难之情,王欢茹找到杨树芳。落难之际,杨树芳曾受到水泥厂工人们的保护。谁知现在一阔脸就变,他假装不认识王欢茹,翘着腿,翻着文件,连眼皮眨都不眨一下。
“杨树芳,你别装不认识我!你倒霉的时候还不如我呢!人民相信你,才让你现在当法院的院长!你不要这么神气!”
气坏了!王欢茹冲杨树芳嚷嚷一通之后,出够了气。跑了出来。走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止不住哭。
与此同时,污水和威胁正向她和全家袭来。她家的人死了。罪人反倒成了自己。
最甚不过的是,有一个自称姓刘的人跑到家里,把王欢茹叫出屋,挟胁道:“你听着!你弟弟死了,也不能活了。你要和杨家搞好关系,彼此以后也有个照应。你把眼光要往远里看,别再告了!”
别再告了?既然告了,就破釜沉舟,豁出个鱼死网破!她和全家人连着给全国各大报纸、各大司法机关发出的告状的挂号信就有一百余封,平信就更不计其数。告!告杨家!
父亲只好提前退休了。拿了二千元的退休费。还清了第一次进京告状借的九百元钱,其余的全部交给王欢茹。王欢茹带着这一笔沾有父亲体温的血汗钱,领着母亲,第二次进京!
六
五十多天过去了。一千多元打了水漂儿。这次告状还不如第一次收效大。王欢茹曾十几次到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你们说的话,发的信也不算,怎么办呢?”怎么办呢?谁能告诉她?
她坐上西去的列车,怏怏归回她的工作单位,她哪里会料到,另一个意外的打击正在前面虎视眈眈地等待着她呢。
丈夫离去了。家里的东西,除了剩下一张单人床的空床板和两把凳子以外,全部搬得空空如也。就连她换洗的衣服也没有留下一件。房间一下子显得空荡荡的,她一时觉得头晕目眩。
他们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的。婚后,逐渐产生了矛盾和摩擦。王欢茹自弟弟死后,与丈夫的裂痕加深了。老公公与法院院长杨树芳是老关系,起初好言相劝:“欢茹呀,你不要再到处乱告了,人家是当官的。”王欢茹没有听,丈夫不大满意。以后,当王欢茹站在大十字中心,抖动着弟弟的血衣,向众人陈情哭诉时,丈夫的不满加重了:“你一个人在大十字张牙舞爪,丢尽了我们家的脸!”
再以后,王欢茹第一次进京告状回来,没有得到丈夫的一点儿安慰,相反却是一张冷若冰霜的面孔。半年多,他没有回家,把王欢茹和才三岁的女儿孤零零地抛在家中,独守空房,面对孤灯冷壁,与高原上刮来的干燥的寒风厮守相伴。
一切,应该有个预料。可是,王欢茹没有往这样的坏处想。连自己的丈夫都可以和自己同床异梦,她还能相信谁呢?屋里,都搬空了,连墙上的画都摘掉了。甚至连铺在窗台上的瓷砖,一块块都被取了下来,一块块摔碎在地上。王欢茹的心也碎了。
孩子,他不要,她要。抚养费,她一分不要。她只领到了一次性的补助损失费五十元,一分钱没剩,给小女儿买了两套衣服。刚结婚时,她曾向他家借了二百元买了辆风凰牌自行车。她攒齐了钱,抱着孩子去了他家一趟,把这二百元钱还给他。一切旧账便了结了。她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家庭,却也像失去了羁绊,浑身轻松了。她不会退却。她还要告!为了弟弟!为了正义!为了一个最简单的真理!
七
当一个人把生死与荣辱都置之度外,弱小的心便会激起巨大的力量!凡是省里召开任何大的会议,或是中央来了任何首长,王欢茹都要带领全家去胜利公园,找他们告状。
胜利公园的服务员几乎都认识了王欢茹,都格外同情她,也佩服她。只要是有会议召开,服务员都为她开放绿灯,让她进去,并且告诉她各代表团住在哪个房间。她便先进去观察一遍,认清房间,摸准时间,然后带领全家破门而入,不管人家是否正在开会,开会更好!她和年迈的父母,和姐姐,和大弟,“扑通”,全都跪在各位代表面前。她再把打印好的材料发给大家。最后,由她抖动着弟弟的血衣,向代表们控诉弟弟被害经过。长到这么大,第一次屈膝,心里的滋味是难以言说的。看着年龄比自己大三十岁的父母也给这么多人下跪,她心里更是如火焚烧。她想哭,又竭力克制自己不让眼泪滚落出来。
代表们无不义愤填膺。一个青春正茂的弱女子,若不是走投无路、哭诉无门,怎么会带领全家人跑到这里跪告呼冤?但有一分天理良心的人,都感动了。
在这期间,王欢茹一家又一连进京告了两次状。前后四次,车费、房费,北京东西又奇贵,前后已经花了近八千元。卖掉了一辆凤凰车,两块准备给弟弟娶亲用的英纳格手表,还有一台星球牌收录机和一台红灯牌收音机。家里家外,值钱的东西就是这些了。该变卖的,都送进了委托商店。父亲因此事患了胆囊炎和高血压,母亲得心绞痛。王欢茹一家为了告状,真真是闹得家破人亡。立在北京新华门前,她真想冲着飞驰的小轿车奔过去,给他们跪下来,拦车告个御状。细想想,她压下了心头的火。她告诫自己要冷静。这毕竟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影子再黑再大,阳光一出来了,就会没有了。
就在王欢茹和她的全家呼天抢地耗费精力与财力四处告状期间,她告的对手凶手杨小民,这个没学过一天医的人,竟穿起白大褂,在监狱里大摇大摆地当上大夫。而他家竟派小车几次把他从狱中接回家中去住。仿佛是为了嘉奖,他的父亲杨国英却连升三级工资,连提两级职务:一下子从省办公厅副主任升为正主任,继而又荣任省委副秘书长。
八
从什么时候,也许,从那个时候,1983年,全家进京第四次告状之后?……
在西宁的街头,王欢茹意外碰见了市武术队的一位教练员。十几年前,王欢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曾经是市体委业余体校的小乒乓球队队员。到体委训练时,她常常见到他,他比自己大十岁,那时候,她管他叫叔叔。
“欢茹,听说你弟弟被害了。我以前见过你弟弟,真太惨了!”
伫立在街头,风柔和阳光柔和。教练员同情地说,话也分外柔和。想尽力安慰她。他们两人闲谈起来。几乎是无意之中,教练员问起她:“你家里现在好吧?”
“家?”王欢茹叹了口气,“我已经离婚了,带着个小女儿。”
教练员也感叹一声:“哟!我也离婚了!”
他带着两个孩子,一个十五,一个十三。王欢茹望了一眼他。同是天涯沦落人,彼此的目光流露出深深的悲哀与同情。
同情的心和同样的命运,有时是一面斜坡,能使感情急剧下滑。
他们结婚了。
第二年,1984年8月,王欢茹第五次进京告状,他和她一起上路了。身旁多了一个会武术的男人,壮了她的胆,如同一棵枝繁叶茂的树,为她遮下浓密的树荫。她借了二百元,他借了二百四十元,两人又带上这个月刚刚发下来的工资。小女儿,她把她放在父母那里。两个男孩子,他托付给运动员替他照料。有着心心相印的感情,告状再苦,也有了甜味。
连续十天,白天到处找,找最高人民法院,找检察院,找中纪委……像上紧发条的钟,在不停地奔波。真是太累了!太累了!晚上,他对她说“今天,我陪你到景山公园坐坐,松弛一下!”他们去了。八月的星空下晚风送来醉人的花香和游人们的欢声笑语,交织起来,化作温馨而湿润的氤氲,在他们四周弥漫着。呵,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好!这个世界原本就应该这样美好!为非作歹的人,日子是不会长久的。
九
1984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发现了这桩案情。这里,应该指出,在王欢茹一家人背后,有无数正义的人在做他们坚强的后盾。新华社、中国青年报和光明日报的记者便是这其中的几员力将,为他们写了报告。尤其应该指出的光明日报驻青海记者站记者陈宗立同志,从1980年起,顶着种种压力,仗义执言,曾连续三次向中央写下报告,为王家呼冤呜屈。胡耀邦为此有十六个字的重要批示,一针见血,封建主义,家族关系,官官相护,徇情枉法。中央派出调查组前往青海。结果,有如秋风扫落叶,原省委一再鼓吹的此案没有官官相护、徇情枉法的论调,不战自溃。
王欢茹,茹苦含辛,你的状终于没有白告!
1985年7月31日,在西宁火车站前召开了万人公审大会,当场把凶手杨小民绑赴刑场,立即处决。当刑车从人群中驰过的时候,王欢茹怎么也抑制不住眼中的泪水,她任其流淌,并燃放起一挂鞭炮。当鞭炮噼噼啪啪炸响之后,人群中又响起许多挂鞭炮。那是众人难以压抑的心声!王欢茹回过头寻找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这篇报告文学,只记录了王欢茹五年多告状始末。至于这桩案子背后种种徇情枉法、官官相护,现正在调查中。在这里,我只想告诉那些人:人民,并不是一面可以任意摆布的旗子,用的话就把它挂起来,不用了,就把它卷起来。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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