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之弟称将认领版权
昨天(10月10日),针对群众出版社向北京市西城法院递交请求认定末代皇帝溥仪所写的《我的前半生》为无主财产的申请,溥仪之弟爱新觉罗•溥任的代理人黎园提出质疑,认为《我的前半生》并非无主财产,其权利应归溥任所有,溥任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前去认领。
曾出版过《我的前半生》的群众出版社日前向西城法院递交了请求认定该书为无主财产的申请。西城法院9月25日发出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该书将收归国有,以后收益归国家。
溥任的代理人黎园表示:“溥仪活着的时候著作权肯定归溥仪所有,溥仪死后其妻李淑贤自然是法定继承人。在溥仪和李淑贤去世之后,按照我国相关《继承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溥仪的弟弟爱新觉罗•溥任等亲属就享有溥仪财产的继承权,包括《我的前半生》著作权。溥任将在法定期限内去认领。”
黎园介绍,群众出版社之所以将《我的前半生》申请为无主财产,是因为溥任前不久将《我的前半生》授权给了同心出版社。对于黎园的说法,记者试图与群众出版社相关负责人士取得联系,但直到截稿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群众出版社总编室许姓主任昨天做客某网站时表示:“这件事已经走入法律轨道,就依照法律走下去。关于同心出版社对此书的出版,我们不做表态,但一些做法我们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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