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梅志文集》有感
梅志先生在《梅志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卷首谦逊地自称是一个“平庸”的老妪。其实她比谁都不平庸!只要看看这煌煌4大卷将近200万字!她是用生命写成的。她在书中提到“我也仅仅是尽自己的一点能力”。但确是把这51年与胡风的坎坷历史经历一个字一个字地刻录了下来,它感天泣地!“这一点能力”谁又能及?我想无人能及!
胡风去世后,梅志并不是一片孤叶,她默念胡风在狱中赠梅志《长情赞》一首诗中的两句:“怀君怀信仰,永惜不枯心。”梅志回报的是毕生的心血。
近来有人说“尽信回忆录不如无回忆录”,幸而梅志先生没有忘却,才有了这部煌煌巨作!
父亲鲁迅与胡风是师生,是朋友,更是同志和战友。父亲晚年对胡风相当信任,交往十分密切,父亲的丧事,胡风即为主要的操办人之一。当然个人关系不是主要的,更主要的是他们精神上的相通。父亲去世后,胡风在继承和发扬鲁迅精神上不遗余力和百折不挠,使他和他的流派成为承继鲁迅精神血脉的重要一支。
我们家与胡风夫妇的交往我至今难忘。那是上世纪30年代,我已经六七岁,虽然懵懂,但粗能记事,而梅志先生却以她特有的女性细腻的笔触,把这段交往真实而传神地记录下来了。比如有一段她提到,那时她刚刚初为人母,鲁迅先生喜欢小孩,很想看看他们的小宝宝。写信约了一次,但信被迟误,没能实现。第二次又约了一个饭局,但孩子却未带去,她只好立刻回家去带。总算看到了,先生却严肃地说了一句:“幼稚得很!”逗得所有人大笑起来。这些回忆不仅印证了我辽远而朦胧的记忆,感觉亲切有味,还可以澄清一些事情,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特别是她说,鲁迅去世后,她和胡风为怕母亲和我过于孤寂,经常抽时间来陪我们,一陪就是一天,我一直感念不已。
梅志先生是位令我尊敬的好人,好朋友,也是一位好作家。我是文学的门外汉,面对煌煌四卷作品,我不能置一词。但我想,梅志先生经历过那么多苦难,而仍然能保持一颗童心,她为孩子们写作品,这是有大爱的人,这样的人写出来的东西,一定有不可磨灭的价值,一直能够流传后世。
梅志先生晚年致力于传记和回忆录的写作,创作量浩大,占全部文集的一半还多,可以说她是用生命在写作,这有她良苦的用心,她是在对社会对历史作交待,也是对胡风对自己负责。拿到梅志的女儿晓风提前给我的样书,我专挑这部分读,尤其注意关于鲁迅、关于我们两家交往的部分。因为几年前我也写了一本回忆录,我想从中求得一些印证。我的回忆录出版后,很惹了一些人不爽,他们写了不少文章对这本书横加指责。我想,我只是实事求是地把我的回忆记录下来,写出来就完成了我的责任,并无回应他们的义务,所以一直未予理睬。有句话叫做“是非自有公断,公道自在人心”,我就是采取这种态度。最近有人活剥古人的话“尽信书不如无书”,写文章说“尽信回忆录不如无回忆录”。我不知道这是普遍号召大家都不要写回忆录,不要信回忆录呢,不要看回忆录呢,还是写回忆录,写了也不可信。不管他是什么意思,回忆录作为当事人的回忆,其史料价值是不容抹杀的。历史上不少史料就是回忆录,甚至连《大唐西域记》、《马可·波罗游记》这样的历史名著也是以回忆录传世的。回忆录不论是过去还是今后,它都会作为一种有价值的史料存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毋庸讳言,回忆录确实存在着有意或无意误记的现象,这就需要参证其他材料来判断来取舍,而不是像某些人那样凭自己的主观好恶,甚至个人利害来判断、取舍。此处举个例子,以印证回忆。
梅志先生在1986年2月写成的回忆中这么说: “胡风在安葬了鲁迅回到家里时,已经深夜了。我望着他整个身体都瘫软了似的倒在藤椅上,面容很痛苦。我不敢离开他,就静静地坐在一边。突然,他像记起了什么,赶快寻找带回来的那一包东西,从里边找出一张单据交给我,说:‘你替我收好吧,不要又让我搞失了。这是周先生万国公墓墓地的地契收据。’好像6穴或8穴地,500来元钱。几天后,他把这收据交给了许先生(广平)。”
“我明确地记得,他(胡风)当时曾和我谈到,这次许先生为周先生的丧事花了约两三千元,那是周先生生前将蔡元培聘请他当中央研究院编译员支付的薪金存下来的。当时周先生就说过,这钱为许先生和海婴留下,将来万一有什么事,可做生活用度。”
“在雪峰和许先生商量,由救国会出面主持治丧时,沈老(钧儒)曾说过,治丧费也由救国会出。但后来一切开支都是由许先生亲自付出现金的,救国会也没有再提出钱的话。所以事后雪峰很不好意思地向许先生说:‘救国会不出钱,只好算了,将来我们一定为周先生举行一次隆重的国葬。’”
另一个例子,胜利之后,胡风从后方重庆回到上海,带来鲁迅书籍在后方的稿酬,这里也附带感谢沈老(钧儒)帮助追索。因此母亲许广平得以把1936年底仓促树立的简易鲁迅碑,重新设计修缮建成。2007年春天,在万国公墓原地竖立了纪念标志碑。
回忆录有它特殊的历史价值,这也是我读《梅志文集》感触颇深之处。 |